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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先恒其实也不知道给他情蛊的是什么东西。所有的一切, 源于一截指骨。
踏进大学校园的第一年, 从乡下来到这座繁华大城市的周先恒, 一度觉得无法适应。
他小学是在村里读的,义务教育不花一分钱还有营养餐那种, 周父周母一开始送他去学校, 可能根本就没想太多,就是随大流把孩子扔学校, 小学初中读完,就可以跟着村里的大人外出打工。
但是没想到他从一年级开始, 学习成绩就非常好,一直都是年级第一名。
村里的人坐在一起闲聊时, 总会打趣说,周家要出一个大学生,周父周母以后也能跟着去城里过好日子。
这样的话听多了, 周父周母也真的上了心。后来小升初考试, 周先恒考上了市里的六中,虽然不是顶好的那一批高中, 但也是二流之中最好的了。
周父周母咬着牙, 把他送去了市里读书。
当然,这里的市, 只是个偏远落后省份下辖的县级市,估计连很多发达一点的县城都比不上,就更别说是一线的大城市又或者普通的二三线城市了。
三年后的中考,周先恒再次以优异的成绩, 考进了当地最好的一中。
又三年,他拿到了一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。
在进入大学以前,他跟身边的人,虽然在家庭环境上也有差距,不过由于大家穿着同样肥大丑陋的校服,吃食堂或者校外小餐馆,而且绝大多数人都在忙着学习,所以这种差距并不是很明显。
可是到了大学,就完全不一样了。
为了节省车票钱,周先恒是自己一个人来学校报道的。
他穿了一身在他认知中价格很贵的衣服,拖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,站在教学楼前,跟其他人一起排队。
那个时候,他第一次意识到,人和人之间的差距,是如此的大。
排了半天的队,终于把报道的事办好了,结果转身离开的时候,箱子没拉好,撞到了其他人。
“对不起”他一边慌张的道歉,抬头就对上一张精致美丽的脸。
女孩笑着摇头,“没关系。”而后俯身弯腰,从地上捡起一样东西,递到他面前,“给,这是你掉的。”
看着那只白皙纤细的手,耳边回响着轻柔悦耳的声音,没来由的,周先恒只觉得心跳忽然一下子跳得很快,脸也抑制不住的发热,说话都有些结巴了,“谢谢谢”
“不客气。”女孩笑着说道。
那是周先恒初次遇见王诺弦,第一眼就喜欢上了。
后来得知她跟自己在同一个班级的时候,周先恒忍不住的去想,这是不是就是缘分
不过很快,他的幻想就被打破了。
男生宿舍夜里闲聊的时候,他从其他人口中,得知了王诺弦的一切情况。比如她是这座城市土生土长的,从小品学兼优,家里开公司,资产过亿,且就她一个孩子
“我觉得,像王诺弦这样人长得漂亮身材好性格好,家里还巨有钱的,谁要能娶到她,简直就是几辈子积德,这辈子都不用奋斗了”
“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不对,顺序错了,应该是先迎娶白富美,然后升职加薪当总经理出任ceo,走上人生巅峰,简直完美”
那时候说这些话的人,其实只是说着玩,戏言而已,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。
偏偏旁听的周先恒上了心,那之后就开始关注王诺弦的情况,早晨几点出宿舍,走哪条路,去哪里吃早餐,图书馆喜欢坐哪个位置像是个变态跟踪狂一般,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王诺弦。
可是任凭他了解得有多清楚,制造出再多的偶遇,王诺弦始终都只是礼貌而疏离的,跟他打一个招呼,便离开了,不会多看他一眼。
大学一年下来,周先恒觉得自己快要疯了。
心里疯狂的爱意,已经有些变了味道。
他开始怨恨。恨周父周母没出息,以至于他只能是一个农村人。又恨王诺弦,觉得她是看不起他出身农村,所以对他的爱与付出视而不见。
那时候,他的心理已经开始有些扭曲了。
但是在大二这年,事情发生了转机。
他在学校附近的地摊闲逛时,无意间看到了一截指骨,看起来十分的普通,